联系我们

销售部电话:0539-7251595

传真:0539-7251597

手机/微信:15689587988 13963893508 18854757898

联系人:常经理

地址: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化武路与罗七路交汇西300米路南

最新文章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中心>>最新文章

仿古瓦的施工基本规定

时间:2024-05-28来源:临沂市方升新型建筑材料作者:点击:

仿古瓦厂家表示,在安装施工之前,施工方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,对施工过程进行必要的策划准备。

包括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、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、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。考虑部分规模较小或屋面改造项目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,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标准涉及的监理职责。而安装、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:采用的主要材料及产品,如主瓦、配件瓦、防水配件、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。

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要求进行质量控制,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,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,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。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,并应记录。